影劇中心/綜合報導
韓國團體「Super Junior」中國籍前團員韓庚,為了要求「SM經紀公司」解除不平等合約,鬧了足足一年之久,官司終於在21日宣布由韓庚勝訴;而 SM公司表示無法接受審判結果,將立即進行上訴。
韓國女星張紫妍去年因經紀公司逼迫陪睡而自殺身亡,獲韓國政府正視,據悉,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修法,規定合約最長7年、經紀公司不得訂定藝人告知私生活等侵犯人權條款;韓庚去年12月以合約「不合理」為由,把證據提交上法院,審判了一年終於勝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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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庚官司獲勝,但「SM經紀公司」不滿判決結果,即刻上訴。(圖/翻攝自網路)
韓庚與SM簽約,隨著「Super Junior」出名,他一年年收入僅約1萬4千元台幣,就算《Sorry
Sorry》歌曲爆紅,他還是沒錢拿,因為合約規定,團體專輯必須賣破5萬張才可分紅2%,且由13名團員平分;走紅後,曾2年沒休假,因壓力過大引發胃
炎、腎炎,他數度向經紀公司請病假都未獲批准,就算獲准,長達13年的約期就要順延,直到請假的天數補回。
SM公司向來有明星工廠,捧紅了「神話」、「東方神起」等偶像,但是所有人都必須隱忍被壓榨的生活,因此約滿後藝人幾乎求去,據平面媒體報導,僅「神話」靠家境富裕的隊長Eric斥資買回合約與相關版權,成功集體跳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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